从实际操作中总包管理费实际是两个管理内容
1、分包管理费:总包自己找的分包有没有条款都会收管理费,不在讨论范围之内,这里的分包主要是指建设方指定的分包单位,总包收费主要的工作除了例行公事外的签字盖章,实质性的工作就是资料组卷。
这部分费用收取没有太多争议,总包大部分时间只是在例行公事,主要沟通还是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。
2、总包配合费:这部分费用争议就非常大了。
首先,分包交了钱,许多措施费用以为就不用花了,如脚手架、电梯、垃圾清理等,可没想到分包进场后,总包的脚手架、电梯已经拆除了,就找建设方要脚手架搭设费、二次搬运费;
其次,总包总是指工程结构主体的施工方,但到了装修阶段,主体结构、二次结构、水电预埋工程全部完工,甚至结构已经交工了,现场总包连个人影都看不到,装修方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总包,原来例行公事的一些事情成了真正的具体工作,如安装管线交叉打架问题;墙、顶、地面孔洞遗留封堵问题;结构间缝隙问题;成本保护问题;专业分包的垃圾清运问题等等;一进场,装修方就列出一大摞洽商单找建设方签字加项要钱。有的装修方干脆就行使起总包权利,专业分包进场后先交押金,退场前如没发现装修成本损坏问题;专业分包的垃圾清运问题就如数退还押金,发现了就开始分包间的纠纷争议。谈得成还好,谈不成官司就打到了甲方,反正是同一个甲方,顺理成章成了裁判,当裁判本来就不容易,问题是当不好还要从自己口袋里掏钱这是没法处理的事情。看得见摸得着的(如堵洞、填缝)还容易解决,象搬运费、清运费多半结算是不了了之。